荷兰的最新裁定实践

由于政界和公众对荷兰裁定实践的关注,财政部长 Menno Snel 决定更新该制度。这位部长致信荷兰众议院,简要介绍新的裁定实践将如何实行。其中主要探讨了以下三个主要方面:

  • 透明度;
  • 流程;和
  • 实质经营活动。

透明度

部长指出,他了解到人们越来越需要关于国际裁定的公开信息。因此,对于该等裁定,将采取以下措施:

  • 向公众公布匿名的摘要信息;
  • 发布与签发的裁定相关的年度报告;以及
  • 独立专家开展的研究将适用于所有的裁定。

流程

为统一裁定的受理方式,将采取以下措施:

  • 对于具有国际性质的裁定,将采用集中协调的方式,设立委员会(“国际财务安全学会”)以负责签字核准该等裁定。
  • 新增“经济联系”要求;
  • 对机构目的进行更严格的审核。如果机构的主要目的是节减荷兰或国际层面的税收,则不受理该等裁定。
  • 如果交易所涉的实体位于欧盟非合作国家名单中的国家/地区或避税国/地区,则不会为该等交易签发裁定;
  • 裁定的最长期限为 5 年。但是在例外情况下,允许 10 年期限;以及
  • 引入固定格式。

尽管集中处理裁定有助于保证裁定流程的质量,但处理时间预计会延长,因为将有更多人员参与裁定审批决策。

实质经营活动

因为打击避税行为依然是荷兰政府的主要任务,因此我们重新审查了在荷兰开展有限实质经营活动的跨国公司的裁定。对于国际裁定的实质经营活动,采取以下措施:

经济联系要求为开放式标准。企业需要在荷兰开展足够的经济活动才能获得裁定。此外,运营成本应与企业在荷兰开展的经济活动成正比。当前的实质经营活动清单包含明确且固定的强制性要求。通过引入新的开放式要求,关于经济联系是否充分的问题,可有不同的见解。